关于《关于做好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为进一步做好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促进农村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委结合本市实际,研究起草了《关于做好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13日在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共收到意见建议0条,采纳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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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nyncw.sh.gov.cn/dczj/20231012/0651e3b88294405fb94e826517388dd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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